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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画院征集标识(LOGO)及宣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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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2-07-27  来源:未知

成立于2007年6月的新疆国画院,是由新疆经济报系投资创办、喀什河玉器城协办、自治区文化厅主管的自治区级文化事业单位。国画院的宗旨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优秀国画艺术,开展中国画创作、研究、交流、展览、收藏活动,促进新疆美术事业发展和繁荣,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精神动力。 为更加鲜明地展示新疆国画院的品牌形象,诠释新疆国画院的发展愿景,提升新疆国画院的在国内外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新疆国画院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标识(LOGO)及宣传语。
    标识的设计要求为:
    个性鲜明易于记忆,体现新疆国画院特色、特点;图案简洁、含义明确,创意新颖独特,色彩明快,具有现代审美意识;便于运用各种表现形式和制作。
    宣传语的征集要求为:
    朗朗上口,易于理解、记忆及传播;主题鲜明、文字精炼、以12个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8字;适用于外语翻译,欢迎来稿附带准确的英文翻译。
    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或奖品后,其所有权均归属新疆国画院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征集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为鼓励社会各界的参与,本次征集共设奖项如下:标识(LOGO)中标奖1个,奖励价值50000元的和田玉;宣传语中标奖1个,奖励价值30000元的和田玉;标识(LOGO)入围奖3个,每个奖励价值10000元的和田玉;宣传语入围奖3个,每个奖励价值5000元的和田玉(以上奖品由喀什河玉器城提供)。
    征集作品请寄: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22号新疆国画院(喀什河玉器城内),邮编:830000 。
    请在信封封面注明“征标”字样。或发电子邮件到503286445 @qq.com。
    截稿时间:2012年8月26日 。
    联系电话:0991-2326802、2326803
    联系人: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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