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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旅游局征集米仓山主题口号和形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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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2-10-01  来源:未知

为准确地展示米仓山整体风貌,提升米仓山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树立米仓山旅游形象,南江县旅游局面向社会征集米仓山主题口号和形象标志。

一、基本要求

1、主题形象口号和景区形象标志能充分反映米仓山景区的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构思精巧,富有个性,具有较强的震憾力和吸引力。

2、主题形象口号: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

3、景区形象标志:主题突出,外形简洁,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能代表米仓山的典型特征。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5、主题口号和形象标志可一并投稿,也可单独投稿;

6、形象标志投稿应按A4纸规格一式二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档。设计图稿须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

二、评选方式

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布。

三、稿酬标准

米仓山景区形象标志和主题形象口号各设入围作品10个,稿酬200元,对最终被采用作品付稿酬5000元,稿酬以人民币支付。

四、截止时间

作品征集投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均要写清楚设计人姓名、通讯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设计人为单位的要提供加盖单位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确认函。

2、纸制应征稿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 “米仓山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形象口号设计征集”字样。

3、电子稿件发送邮箱:284145489@qq.com,邮件标题“姓名+米仓山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形象口号设计征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 强

联系电话:0827—8225998 13778458287

地址: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中段党政中心108室,邮编:636600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南江县旅游局拥有对入围、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利;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予退还;

4、本活动解释权归南江县旅游局;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2012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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